学校首页  首页  机构设置  职责范围  规章制度  政策法规  工程信息公开  联系我们 
 
  欢迎光临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基建处

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校园建设工程管理办法

第一章  总则

第一条  为规范基本建设管理,实现校园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协调统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《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以及关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 本办法所适用的建设工程是指由国家财政拨款、自筹资金和其它资金投资新建、扩建、改建(含修缮、装修工程)的学校房屋建筑和公共基础设施、环境建设等。其它工程项目可参照本办法。

第二章  工程决策和管理体制

第三条  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是校园工程立项建设的决策机构,决定学校总体规划、土地征用、单体立项、建设选址、年度计划、投资估算、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项目从立项决策、前期报建、勘察设计、造价管理、合同管理、施工管理、竣工验收、工程结算和决算、保修、资料归档等全过程管理。

第四条  工程管理的划分

(一)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项目原则上由基建处归口管理和实施

(二)装修、修缮工程项目原则上后勤与资产管理归口管理和实施

(三)新建网络工程及维修改造项目,由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归口管理和实施。

(四)涉及专业性较强或涉及结构安全的修缮、装修项目,由基建处归口管理和实施。

(五)凡独立新建和修缮消防、安保工程或相关设施由保卫处归口管理和实施;纳入房屋、道路以及其它新建工程的消防、安保工程或相关设施由基建处归口管理和实施;纳入各项装修、修缮工程的消防、安保工程或相关设施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归口管理和实施

(六)及消防安全设施的装修、修缮项目须经保卫处审核后方可实施。

()特殊工程项目可由学校指定相关部门归口管理和实施。

(八)修缮、网络、消防和安保等工程相关实施细则由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。

第五条  监督机制。 凡学校建、修缮、改造工程有关的各类事项,审计等部门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、检查和审计。对工程立项、招标投标、变更签证、竣工验收、决算审核等重大环节,要严格监督,按规定程序执行。

第三章  工程立项及报批

第六条  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。基建处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、校园总体规划和学校财务状况,提出基本建设项目意向报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,由基建处严格按国家、广东省和广州市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、可行性研究、环境评价、规划申报等前期报批工作。 

第七条  装修、修缮项目。学校内各使用单位提出建设申请,经归口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并拟出立项报告。立项...


版权所有: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基础建设部
 
 地址: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广新路388号   电话:89003083